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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可不可以不起诉? 检察院开“厅”审查

三门首创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宣告制度 最高检在全国推广这一创新做法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范跃红报道 到法院旁听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早已司空见惯了,但是,到检察院旁听案件公开开“厅”审查,记者还是头一遭。近日,记者走进三门县检察院一楼的检察审查厅,见证了一起拟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公开审查、宣告的全过程。

  三门县检察院去年推行了“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和宣告工作”,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关注。如今,这一做法不仅在全省得以推广,最高检察院也发文对此给予高度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在检察院日常经手的大量刑事案件中,大部分是需要起诉的,也有一部分是可以依法不起诉的,后者也被称作终结性检察决定的案件。三门县检察院去年推行了“终结性检察决定公开审查和宣告工作”,将原本都是在检察院内部办理的工作,变成公开化处理,使得案子的经办更加透明、更有说服力。

  三门检察院副检察长洪欢东介绍,按照以往旧的办案模式,如果处理这种终结性检察的案件,至少要一个月或者一个半月才能将基本流程走完。“以前,公安将案卷送到我们这里,我们的工作人员就在办公室开始阅卷了解。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要去向案件相关的多方当事人开展走访和询问。”洪欢东表示,为了搞清案情,他们可能要跑去找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家属、社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一对一掌握各方的信息。“这样的操作不仅流程复杂,耗时也长,最主要是没有向社会公开,各方更没有坐在一起公开发表意见。”

  新的操作模式则将这些复杂的流程简化了。“设立公开检察审查厅这样一个特定的场合,将几方同时邀请到场,各方的意见当面交流和沟通。其中几方当事人,公安甚至社区负责人也会被请过来。如果当场能协调好,我们很快就能作出终结性检察的决定。一般情况下,效率会有明显提升,而且也能体现司法严肃性。”洪欢东认为,将原先点对点的单一模式,变成现在多点同时进行的模式,把一个不起诉的决定,完全社会公开化。“市民只要有兴趣,都可以过来旁听。对于要公开的终结性检察决定的案件,我们会像法院一样在官方网站上提前公布。”

  洪欢东告诉记者,在法定程序上,没有要求检察机关需要将不起诉的案件的办理工作对外公开。“我们决定这么做,是为了有效提升检察决定的司法权威,有多方的共同监督,也可以有效保障检察决定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够有效化解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

  这项举措在国内尚属新尝试,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省检察院领导专门到三门来现场听过“厅”审,评价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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