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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收受他人财物 挪用集体资金

我省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我省的有3起。

  我省被通报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 长兴县泗安镇双联村党支部原书记钱华银、村委会原主任吴金苟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钱华银、吴金苟利用协助泗安镇政府从事征地拆迁、新建安置房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所送现金,两人分别收受60万元。2016年6月,钱华银、吴金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村委会原主任许训友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许训友利用担任东山头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17.5万元归个人使用。2015年12月,许训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常山县原天马镇鲁里村党支部委员汪从荣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汪从荣在任原天马镇鲁里村(现为金川街道上埠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工作之便,为本人虚增征地面积0.775亩,套取征地补偿款20925元。2016年6月,汪从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收受他人财物 挪用集体资金 2016-09-09 2 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