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企业

我省发布 《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培育全球知名 全国有影响力 的“领头羊”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省科技厅日前发布《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决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百企创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据悉,我省将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集中资源,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在创新政策落实、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打造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全球知名、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什么样的企业符合培育条件?按照《方案》要求,企业的创新能力、发展水平和社会责任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包括: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企业在行业内部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培育企业经5年发展也应当在创新条件、研发水平、引领作用、发展潜力上实现相应的目标。如:拥有专职研发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业研发机构,科研设备原值总额4000万元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每年发明专利申请3项以上;核心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培育期内成长性好,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和净利润5项主要经济指标中至少有两项指标年平均增幅达到20%以上等。

  对此,我省将建立培育工作机制,加强精准对接,帮助企业落实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等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先支持培育企业承担省级科研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承担国家科研任务。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对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成果转化环节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符合我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优先纳入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培育计划给予支持。

  我省同时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支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根据《方案》,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布局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在产业链技术创新关键环节优先给予研发攻关的稳定支持。并支持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创新优势,建设开放式的创业平台和众创空间,聚焦专业细分领域创新创业。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加快其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该《方案》将于12月30日起施行。


浙江工人日报 企业 00002 培育全球知名 全国有影响力 的“领头羊” 2016-12-02 2 2016年12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