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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短暂的“改革”留下后遗症

舟山医院简单粗放的“高职低聘”引发部分护士投诉

  ■记者阮向民

  昨天是护士节,人们一起为可爱的白衣天使点赞。然而在舟山医院,部分护士这个节日过得并不开心。

  前段时间,本报收到舟山医院20余名护士的集体投诉,称她们从2003年至2010年长达8年时间里一直被不公正的“评聘分离”改革制度“高职低聘”,如今虽然已被复聘,但由于当时在社保部门以低聘工资标准备案,有9名低聘护士与同院同工龄同时晋升相同职称的其他护士相比,薪级工资相差了1—3级。

  她们在投诉信中称,当时的改革实施办法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没有公示具体细则,当初的承诺也被时任医院领导肆意篡改,为此,她们要求医院按同工同酬原则恢复工资待遇。

  接到投诉后,记者前往舟山医院,向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方明,院工会主席严万能就投诉信中涉及的问题作了采访和求证。采访发现,当时的改革方案简单粗放,存在不少漏洞。

  焦点问题之一:改革方案是否公开透明?

  关于“高职低聘”的改革依据,院方向记者提供了2000年7月舟山市人事劳动局、舟山市卫生局联合颁发的(舟卫〔2000〕75号)《舟山市卫生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其中关于“评聘分离制度”的阐述是:单位可以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本人实际工作表现,经双向选择后,可以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或只评不聘”。

  舟山医院据此制订《舟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同年8月经舟山市卫生局批复“原则同意”。

  徐方明告诉记者,接到低聘护士情况反映后,新一届医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去年10月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半年来的调查情况表明,《舟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因此相关护士被“高职低聘”既符合政策也符合程序。

  对此,低聘护士不予认可。她们认为,《舟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虽然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但这一方案只提出“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评聘分离”,但具体如何实施“高职低聘”,诸如低聘的原因、哪些人低聘、低聘到哪一级、低聘后的待遇、低聘的时间周期等等一概没有涉及,这样的改革根本谈不上公开透明。也就是说,职代会通过的只是可不可以开展“高职低聘”,而不是怎样开展“高职低聘”,这根本就是两个问题。她们认为,院方的答复分明就是在偷换概念。

  记者的采访证实了低聘护士的说法,无论是医院《改革方案》还是《实施细则》涉及到“高职低聘”的内容都只是对舟卫〔2000〕75号相关要求的简单重复,未见到相关制度的具体文字记录。

  至于是否制订和公示过“高职低聘”的制度和相关文件?徐方明的回复是:“10多年过去了,有些文件没有找到。”

  焦点问题之二:低聘线划分是否公平合理?

  对于低聘护士来说,她们最不能接受的是在低聘线的划定上,医院存在“暗箱操作”,至今都无法弄清这条线是怎么划的。

  对此,徐方明认为,护理部“高职低聘”从2000年启动,个别护士陆续被“高职低聘”。2003年起,这项改革全面实施。他表示,关于低聘线的划分,根据当时的护理部主任张缀琴提供的资料,曾经开过护士大会,会上对《关于分线规范护理岗位,稳定临床护理员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和动员。

  记者询问,医院是否制定了岗位分线的相关制度?当时低聘了多少护士?徐方明回答,没找到具体文件,但“张缀琴电脑里有电子稿”。至于当时低聘护士的人数,徐方明说,可能是20个左右,具体人数多少?不是很清楚。

  徐方明告诉记者,“高职低聘”改革其实护士都是知情的。他向记者出示了3人因身体原因要求调换岗位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写有“愿意低聘”的字样。

  至于划分标准,徐方明表示,当时对于一二线护士岗位的划分是按白班和夜班的标准划分的。也就是说,不上夜班的护士岗位一律划为二线,需要“高职低聘”。

  对此,低聘护士认为“医院在撒谎”,并向记者出具了一份长长的名单,这些名单上的护士都是上白班而没有被低聘的。比如同样是配制中心、胃镜室等部门的白班护士,有的被低聘,有的则未被低聘。值得一提的是,低聘护士中还有不少是操作能手,获得过各种先进荣誉。像被低聘的护士周宏,曾在全省护士技能比武中获奖。

  焦点问题之三:低聘待遇是否出尔反尔言而无信?

  舟山医院“高职低聘”改革始于2000年下半年,当时仅涉及3名因身体原因要求调换岗位的护士。2003年初,“高职低聘”改革全面实施。那一年,有20多名护士被低聘。至2010年,这项改革被废止,低聘护士重新按职称聘用。但至今有9名被低聘护士的工资与同院同龄同时晋升相同职称的护士不在一条线上,薪级工资差了1—3级。

  对此,医院承认当时护理部主任张缀琴口头承诺“待恢复职称聘用后,工资待遇与同等情况未曾被低聘的护士相同”。但之后由于实施了新的工资改革政策,无法完全恢复,相差1—3级薪级工资的确是事实。医院认为,这是政策因素所致,并非不兑现承诺。

  这一说法再次遭到低聘护士的强烈不满。史久霏等低聘护士告诉记者,2000年开始实施“高职低聘”时,医院明确低聘后只是从低聘护士每人的护理津贴中提取50%进行再分配,用于向一线护士倾斜,稳定护理队伍。被低聘的护士周宏为了维权,近日,在医院人事部门查阅本人的历次工资变动表时发现,虽然从2000年10月起被低聘,但工资标准仍按中级职称(主管护师)发放,直到2003年1月,医院才调整了工资变动表,她的薪级工资从中级被调整为初级(护师)的标准。

  “2003年正式实施这一改革时,虽然知道自己被低聘了,但一直都以为只是护理津贴减少了50%,从来没有被告知工资也调整了。”史久霏告诉记者,2004年出版的舟山医院院志上,记录了关于低聘护士护理津贴提取50%再分配的规定,但对于2003年全面实施“高职低聘”后工资相应调整的情况只字未提,也从来没有任何部门和领导通过文件,甚至是口头告知过,她们根本不知情。

  低聘护士在投诉信中责问医院为何出尔反尔,言而无信。记者认为,事关职工收入分配调整的事项,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明确告知相关职工,显然,医院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

  由于医院在对待低聘护士的信访中,始终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原始资料,许多问题的关键证据被告知“时间久了无法查到”(在接受记者采访中,院方也多次这样表述),导致低聘护士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长时间维权未果,一些低聘护士患上了抑郁症。

  这场改革带来的后遗症如何疗治?我们将拭目以待。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短暂的“改革”留下后遗症 2017-05-13 2 2017年05月13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