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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八项措施”常态严管 严重违法顶格处理

  (上接第1版)

  与上述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2646万起,同比上升21.7%。这其中,涉及“三乱两驾一牌证”6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367万起,占到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50%以上。现场查处“乱行车”23.5万起、“乱停车” 23.1万起、“乱过路”23.1万起、“酒驾毒驾”3.6万起、“涉牌涉证”4.7万起。虽然前一组数据反映的是交通事故伤亡、损失,而后一组反映的是交通违法行为,但通过比较,不难发现两组不同性质数据之间是存在一定逻辑联系的。经过4个月的严管严治,如今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现象越来越多,红绿灯路口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明显提升。

  通过4个月的严管严治,狠刹了一部分交通参与者“无法无惧”的气焰,但一些交通违法顽疾却依然存在。为此,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严管八项措施的通知。其中涵盖了驾驶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各项违法行为。

  “八项措施”涵盖了机动车涉牌涉证问题;严重超速;拼装、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重点车辆违法;阻碍执法这八项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用上了8个“一律”对处罚要求、程度予以明确。例如:在高速公路(含杭州机场快速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其中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的,予以罚款处罚,一律依法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行为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依法扣留其非机动车。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八项措施”常态严管 严重违法顶格处理 2017-07-14 2 2017年07月1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