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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发布扫黑除恶线索“征集令”

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本报讯 记者胡翀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昨天,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除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洗钱等传统意义上市民理解的8项涉黑违法犯罪行为,记者注意到,还有3项涉黑违法犯罪行为,成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聚焦重点。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社会各界主动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省公安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有奖举报并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省公安厅还公布了举报地址、电话、邮箱、微信、微博接受各种形式的社会举报。举报电话:110、0571—87286585(24小时);举报信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 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收 邮编:310009;来访地址:浙江省公安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举报微信平台:“民生66”(微信号minsheng66)、“浙江刑侦”(微信号zhejiangxingzhen);举报微博号:浙江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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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2018-02-08 2 2018年02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