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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职业·教育

学生顶岗实习 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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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雷虹

  随着现代学徒制成为我国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企教融合后,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变得必要且必不可少。但是,近年来,实习管理失之以宽、失之以松的现象时有发生。年前,媒体接连曝光某些企业将目光瞄准学生群体,以招用实习生的名义获取廉价劳动力,学生进企业充当“学生工”,进行高强度、低收入、技术含量低的劳动,使学生权益受到损害。

  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日前,教育部一方面对2016年4月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专门“释义”,另一方面,又紧急下发了《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以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让职校生实习更加规范,保障各方权益。

  对于职校学生必不可少的实习,企业、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和解读。

  实习是职校生学习的核心部分

  现代学徒制是我国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而选择的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手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习成为培养人才的必要环节。教育部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以下简称“释义”)中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和核心部分,强化实习的教学功能,是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

  职校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释义”强调,职校学生实习,与课堂教学等其他环节和部分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学校不可随意组织实习,亦不可随意取消或不安排实习。实习计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系统设计、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需报备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释义”中明确,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须对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八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方可确定为实习单位。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也应承诺满足以上要求。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同时,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必须对口或相近

  规定明确,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

  “与学生所学专业相近”,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对应的职业类别相符。

  这就是说,跟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岗位,企业和学校都不得安排学生跟岗或顶岗实习。

  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学生所在职业学校也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以确保教学目标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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