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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不上学我可以 去做网红”之忧

  ■吕俊

  “不上学我可以去做网红”,浙江一初二男生每天学偶像涂脂抹粉,急坏了妈妈。这样的现象究竟因何而生?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又该如何引导孩子呢?

  当今社会,互联网发展速度之快、普及率之高,是十几年前的我们难以想象的。通过各种电子设备,更多的人可以接触到网络,其中自然也包括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近日在京发布的《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和阅读实践报告(2017~2018)》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持续走低,10岁前触网比例超70%。调查显示,截至2017年底,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的总体普及率高达98.1%。

  然而,我国网络信息发布没有分级分类制度,未成年人从网络上接触到的各种信息良莠不齐。其中大量的不良信息,如网络终端频现的不良信息广告弹窗、暴力的网络游戏、内容不良的视频,包括一些网红发布的不良视频、言论,很容易扭曲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对此,政府也逐渐予以重视。现行《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在制定中。与此同时,国家大力整治、净化网络环境,如国家广电总局约谈某些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的平台,要求其将有害问题节目下线,将一批违规网络主播纳入跨平台禁播黑名单,禁止其再次注册直播账号,同时提出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已有账号一律关停。

  现在的孩子从小就知道iPad、智能手机等,互联网伴随着他们的童年,成为他们认知世界的重要窗口,这也使得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要消除互联网的负面影响,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不仅需要完善法律,社会各界也要积极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传播,净化未成年人的上网环境。其中家庭的作用不可忽视,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上网的监管,并且积极引导,与孩子加强互动,利用网络更好地学习,避免他们沉迷于不良内容。学校方面应开展网络方面的教育课程,指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加强思想教育宣传,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广大未成年人也要从自我做起,形成健康的生活和学习方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总之,互联网整治是一个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联合起来,为未成年人撑起这把“保护伞”,为我们的孩子们创造一个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不上学我可以 去做网红”之忧 2018-10-19 2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