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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职业·教育

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出炉

浙江12所学校入选

  ■记者杜成敏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公示显示,我省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缙云县职业中专、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浙江省机电高级技工学校、杭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江山中等专业学校等12所学校顺利通过验收,将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此前,我省浙江信息工程学校、绍兴县职业教育中心、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衢州中等专业学校、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浙江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桐乡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杭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浙江科技工程学校、三门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瓯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浙江省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富阳市职业高级中学、江山中等专业学校、绍兴市上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上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分别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至此,我省已有3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建设将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创新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手段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浙江工人日报 职业·教育 00003 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 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出炉 2018-10-19 2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