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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榜样学习 弘扬正能量

温岭市委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

  本报讯 记者潘仙德报道 12月5日,温岭市委下发《关于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

  陈奔,男,汉族,1988 年12 月出生,温岭市新河镇人,中共党员,2011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8年12月 1日因公牺牲,年仅 30周岁(详见昨日本报第2版报道)。

  《决定》认为,陈奔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好模范,是温岭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好榜样。他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全身心扑在岗位上,生动诠释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深刻体现了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的高贵品质。作为一名环保执法人员,陈奔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树立起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为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温岭市委决定,追授陈奔同志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并在全市开展向陈奔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要认真学习陈奔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把学习陈奔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新时代“超创干”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超一流的精气神,再创发展新优势,干出温岭新辉煌。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向榜样学习 弘扬正能量 2018-12-07 2 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