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浙1004破5号
2018年7月13日,本院根据债权人李世武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查明:债务人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清算过程中无法提供财务账册以供清算,亦无任何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并清偿债务。本院认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破产实质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0月31日裁定宣告债务人浙江迅大塑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因债务人无法提供财务账册以供清算,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向债务人的清算义务人主张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浙1004破6号
2018年7月13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台州市路桥区通利钢圈制造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台州市铭家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理查明:台州市铭家贸易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清算过程中无法提供财务账册以供清算,亦无任何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并清偿债务。本院认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破产实质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1月2日裁定宣告债务人台州市铭家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因债务人无法提供财务账册以供清算,债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向债务人的清算义务人主张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龙泉市千年古木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决定解散龙泉市千年古木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建德市藕缘莲藕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公告
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临安市稼丰有机肥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
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温岭市宏典船用机械设备厂(普通合伙)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项小凤、王兴明、徐伟勇)决定:温岭市宏典船用机械设备厂(普通合伙) 转型升级为温岭市宏典船用机械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30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温岭市宏典船用机械设备厂(普通合伙)
2018年12月8日
减资公告
新昌县剡源换热器有限公司根据2018年12月7日股东会决议,拟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2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特此公告。
新昌县剡源换热器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公告
绍兴宏铭车业有限公司股东于2018年12月7日决定解散,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 裘宏耀,联系电话: 13306755827,地址:绍兴市柯桥区万达广场12幢0112-1室,邮编:312000。
绍兴宏铭车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9月24日股东会决议,绍兴坤浦纺织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0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绍兴坤浦纺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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