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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法治

买房抽“大奔”?

市场监管部门:三类有奖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买房可参加抽奖,最高奖是奔驰C200汽车一辆,这样的买房抽奖活动你心动了吗?不过,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这种促销行为是违法的。日前,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获了这么一起房地产公司违法有奖销售案件。

  据悉,该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新楼盘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人生从此一步到位,寻找南浔锦鲤行动开始,现场报名抢奔驰C200……”等促销宣传信息,文中还宣称“将抽取一位幸运儿送出奔驰C200一辆”,执法人员了解了该车的市场价值后,初步判断该促销行为涉嫌违法。

  随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前往该楼盘的现场销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该售楼中心大厅内堂的确停有一辆全新的奔驰C200汽车,现场的宣传牌上标有“寻找南浔锦鲤行动开始,现场报名抢奔驰C200”等字样,并通过现场询问销售人员和翻阅宣传资料,证实此促销活动属实。

  后经查明,该公司为了提高楼盘的形象和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策划并主办了此次有奖促销活动,并将一辆奔驰C200汽车作大奖奖品,获奖者将拥有该车的终身使用权,而这辆奔驰C200运动版在汽车市场促销价为30.2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而这辆“大奔”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有关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不得存在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而影响兑奖、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最高奖金额超过5万元等三种情况。消费者在参与此类活动时也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孙建新 钱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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