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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5次!我省减负降本落地有声

共为省内企业减负3900多亿元 今年预计突破2000亿元

  4年5次

  共140条

  减负降本

  惠企措施

  ●2016年4月

  出台8大方面30条降成本举措,涉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等方面的成本。为全省企业降低各类负担和成本800多亿元。

  ●2016年12月

  再推20条新政给企业减负,针对用工成本、能源价格、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等重要环节。为全省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

  ●2017年6月

  出台10大方面35条政策措施,其中完全取消了省定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为全省企业减轻负担和成本1250亿元。

  ●2018年10月

  出台8大方面35条减负政策。减轻全省企业成本和负担1650亿元。其中,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从2015年的84.8元降至83.7元。

  ●2019年5月

  再推5大方面20条减负新政,涉及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省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破解融资难、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预计为全省企业减负超过2000亿元。

  导读:受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浙江企业面临经济增长下行、要素成本上行的双重压力,负担过重、成本过高成为影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增强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我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自2016年4月起已出台4批企业降成本政策,3年分别为企业减负1010亿元、1250亿元和1650亿元。日前,我省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2000亿元。

  记者张浩呈报道 减负担降成本是企业关心的永恒主题。日前,我省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再推20条新政给企业减负,涉及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省级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破解融资难、深化“放管服”改革5个方面。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截至当前,我省陆续出台了5批减负降本政策,成效显著。其中,2016年为我省企业减负1010亿元,2017年1250亿元,2018年1650亿元,2019年预计突破2000亿元。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我省减负落地有声。

  落实国家减负降本政策6条

  记者了解到,此次降本减负首先是重点落实好国家已经出台的多项减负降本政策,具体包括下调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税收优惠、免征创业创新平台部分税收和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放宽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依规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适用标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

  深化增值税改革方面,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增值税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进一步扩大进项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和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继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给予税收优惠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创业创新平台部分税收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省级减税降费政策6条

  同时,我省此次将实施一批省级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力度、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阶段性降低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优惠、降低特种设备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和延续一批即将到期的减负政策。

  加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减免力度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

  阶段性降低部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方面,在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额度相当于2个月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此外,我省将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此次还推出一批企业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电价附加收费,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2019年将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扩大至1400亿千瓦时,全面放开钢铁、建材、有色、煤炭四大行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开放售电企业参与售电;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加快实施全省天然气体制改革,强化顶层设计,重点推进省级干线“管网独立、管销分离”、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和输配环节扁平化改革,逐步取消天然气供应不合理中间环节。对城镇燃气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制定配气价格,把非居民用气购销差价控制在合理范围。

  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纳入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对研发、设计、信息、文化创意、养老设施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以有偿方式供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可以按照成本逼近法等评估结果确定。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三条,分别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在保证金领域推进保险机制。

  根据部署,我省将排查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欠款,制订落实清偿计划,确保年底前完成清欠。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

  此外,力争全年信贷增量不低于1.2万亿元,信贷余额增速11%左右。全年普惠金融领域等各项优惠降准政策释放资金不少于1000亿元,扩大金融机构的大额存单发行备案额度1500亿元,增加金融机构低成本资金来源。同时,发挥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规范合理定价,力争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步降低,银行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努力控制在5%以下。

  4年5次出台惠企政策

  成效显著

  近年来,受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浙江企业面临经济增长下行和要素成本上行的双重压力,负担过重、成本过高成为影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企业迫切希望政府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以增强生存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这正是浙江频频出台减负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围绕企业反映突出的税费、融资、用地等成本问题,2016年我省在一年之内连续两次出台减负降本政策。2016年4月,我省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浙江省经济平稳健康创新发展。《意见》共包括8大方面30条降成本举措,涉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等方面的成本。

  随着各项减负降本政策的逐步落地,我省企业成本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部分过高的成本已有明显的下降。据测算,截至当年10月底,第一批减负降本政策已为全省企业降低各类负担和成本800多亿元。2016年1~10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已从上一年同期的6.1%提高到6.92%,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由上一年同期的84.8元下降为84.1元,比全国低1.75元;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幅由上一年同期的4.8%提高到16.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居各省市区前列。

  2016年12月,我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针对用工成本、能源价格、物流成本、融资成本等重要环节,再推20条新政给企业减负。

  据测算,这次出台的20条减负降本政策可以再为企业减轻负担200亿元以上,其中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可减轻企业负担80多亿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可减轻企业负担36亿元;鼓励企业购置使用工业机器人,可减轻企业负担35亿元;实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可减轻企业负担20多亿元。降低公路物流运输成本,可减轻企业负担9.6亿元。

  据统计,2016年先后两个减负降本政策最终为我省企业实现减负1010亿元。

  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次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10个方面35条政策措施,回应广大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的呼声。

  《意见》一大亮点是完全取消了省定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此前,我省已先后取消、暂停、免征和转出2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到2016年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到65项,其中涉企收费44项,省定收费3项。《意见》对最后3项省政府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改革,取消货物港务费和杭甬运河船闸过闸费两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引航移泊费转为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至此,我省已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的目标。

  《意见》的35条新减负政策措施实施后,加上前两批的政策延续,在2017年最终为我省企业减少成本和负担1250亿元。

  2018年10月,浙江省正式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35条减负政策,据测算,政策实施后,加上之前三批政策的延续,2018年,我省最终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1650亿元。

  今年出台的20条减负降本政策预计可为全省企业减负1303亿元,从全年看,加上前四批减负政策仍然有效的部分,该政策实施后预计2019年全年将为全省企业减负超过2000亿元。

  惠企政策频出,你们收到减负“红包”了吗?欢迎企业来算减负降本账。


浙江工人日报 企业 00002 4年5次!我省减负降本落地有声 2019-05-17 2 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