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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民声

加班的灯光 应为工作而亮

  微观点:我们不反对加班,但我们更提倡有意义、有价值、有成果的加班,减少无用的加班、杜绝为加班而加班。加班要加出成果,而不是让人身心俱疲。

  ■彭宇

  近日,笔者听一个在外地工作的朋友说,他们单位局长办公室的灯亮着,科长办公室的灯就不敢关,科员也只好干等着。应该说,这种一人加班、全员加负的现象在有的单位已约定俗成,让人有苦难言。

  加班,本来是一种正常现象。有些工作白天没有干完事情又比较急,只有晚上加班才能解决;有时突然接到上级下发的紧急任务,只有晚上加班才能完成;有时阶段性工作比较重要,只有通过晚上加班才能应对。加班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今的加班很多走了形、变了味,陪加班、假加班、习惯性加班的情况比较多。

  陪加班的如,有些单位有些部门,领导在办公室不走,下属就不能走,不管有没有事做,都得陪着一起加班。装加班的如,有些同志明明晚上没有加班,却把办公室的灯亮着;有些同志领导值班他就加班,领导不值班他就不加班,为的是引起领导注意,给领导留个好印象。习惯性加班的如,很多工作明明白天可以做完,但就是不做完,至于加班做什么,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加班的姿态。

  革命时期,打仗是家常便饭的事,革命战士随时都有受伤、牺牲的可能。老一辈的革命家、很多优秀指挥员为了取得战役的胜利,减少战士伤亡牺牲,经常不分昼夜研究敌情、讨论战术、调整布防、指挥作战,这种加班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加班。建国初期,开国元勋办公室的灯夜间经常亮着,这有他们鞠躬尽瘁、勤于政务的原因,更是确有很多国家大事、急事必须马上处理。

  我们不反对加班,但我们更提倡有意义、有价值、有成果的加班,减少无用的加班、杜绝为加班而加班。加班要加出战斗力,加出成果,加出效益,而不是让人身心俱疲。

  说到底,形式主义的加班是作风不正。要杜绝这种加班,一方面要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让加班的灯光为工作而亮,让机关和基层真正为群众利益而忙。这就要求干部要转变思想观念、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另一方面要从上级组织改进考核评价体系上下功夫,注重实效考核和综合评价,加强平时监督,通过巡视巡查等方式了解情况,一经发现问题,就要严肃处理。如此,才能堵住形式主义加班的滋生土壤,确保加班回归科学合理的轨道。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 00002 加班的灯光 应为工作而亮 2019-06-01 2 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