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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发生在桐乡的这场官司没有赢家

喝酒致死 共饮者赔偿30万元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童法报道 日前,桐乡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厅里,拿到30万元赔偿款的原告放声大哭,共担赔偿责任的两名被告神情木讷,眼里满是后悔。这场因醉酒殒命的民事官司里并没有赢家。

  “我要钱干什么,我想要儿子啊!”王师傅的母亲在拿到30万元赔偿款后,再也没有抑制住自己的情绪,在法院的调解室里放声大哭,而一旁王师傅的妻子则默默流泪,令人唏嘘。

  30多岁的王师傅,正值而立之年,是家中的顶梁柱。因为烧得一手好菜,在杨老板和李老板投资的饭店里当大厨,收入还不错。

  出事前一天,两位老板在饭店打烊后,安排王师傅和另一名员工小沈在店里吃晚饭。为了缓解工作一天之后的疲惫,大家同意小酌几杯,为此,两位老板还从店里拿了些黄酒和杨梅烧酒,不过小沈并未喝酒。

  酒过三巡,随着酒精的作用渐渐发挥,饭局上的三个人自控力不断走低,到了最后,3人之间从相互劝酒演变成了相互拼酒。这顿饭喝掉了1瓶黄酒和7瓶杨梅烧酒,到聚餐结束时,王师傅已烂醉如泥,其他3人把王师傅送回了出租屋,但没有一个人留下来妥善照顾。

  第二天,王师傅被房东发现躺在房间里,四肢已经冰冷。后经医院诊断,死因是酒后窒息。

  王师傅的家人一时无法接受现实,一纸诉状将当日共同聚餐的3人起诉至法院,要求3名被告赔偿10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对两个情节予以认定:一是拼酒行为,二是疏于照顾。

  法院认为,王师傅与被告杨老板及李老板拼酒,作为成年人放纵自己饮酒,存在主要过错。在完全喝醉后,王师傅被送回无人照顾的场所,被告杨老板等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被告小沈未曾参与饮酒,留下陪坐系应老板要求,王师傅的家人、被告杨老板及李老板对小沈无需承担责任都表示认可。

  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杨老板和李老板赔偿王师傅的家人合计30万元。

  日前,杨老板和李老板已经将钱交到王师傅家人手中。

  血的教训!警示每一位爱酒之人,切莫贪杯。作为被告,两位老板也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在聚餐饮酒场合,同桌者需要注意些什么才能尽可能避免承担责任呢?

  一、文明饮酒,不要有劝酒、逼酒等行为。

  二、知道对方有疾病原因不能饮酒的,须及时劝阻。

  三、应当将醉酒者安全送回有人照顾的场所。

  四、对饮酒者要驾车的,要及时劝阻,并安排代驾。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喝酒致死 共饮者赔偿30万元 2019-06-10 2 2019年06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