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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加强对漏罪、漏犯追诉

我省检察机关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

  本报讯 记者洪菡婷 通讯员阮家骅报道 昨天上午,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记者了解到,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下同),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984件6671人,提起公诉6528件8938人,有罪判决率100%,在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毒品案件总数、涉案人员数在高位徘徊,毒品犯罪分子的再犯率偏高,禁毒形势严峻。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和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和5.7%。省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较多,近两年里,衢州、温州等地还发生了非法生产麻黄碱案件,制毒活动有向浙江渗透的苗头,毒品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

  面对毒品犯罪严峻形势,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走私、制毒和大宗贩毒等源头性犯罪,重点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和毒品再犯,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等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向发力,加强对漏罪和漏犯的追诉工作。

  据了解,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具有证据收集固定难、零口供、翻供多等特点,对此浙江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规范化。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标准和量刑尺度,规范毒品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引导一线侦查人员重视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固定,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提高办案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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