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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协调劳动关系 需要更多“老竺”

  ■郑建钢

  “老竺,今天吃饭怎么又这么晚啊?忙啥呢?”“他呀,忙着帮企业职工争取权利呢!”在宁波奉化萧王庙街道办事处的食堂里,时常传来这样的对话。大家提到的老竺,就是街道总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专职调解员竺国兴(《浙江工人日报》7月15日第2版)。

  法国作家约瑟夫曾经说过:“凡是能解开的结,就不要用刀割断”。上百件劳动纠纷通过竺国兴的调解处理,化干戈为玉帛,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成为依靠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典范。

  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时期,社会矛盾呈现出矛盾类型多样化和矛盾主体多元化的特征。随着劳动关系的日趋复杂,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应对劳动纠纷等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的方法和手段也需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需要更多的“老竺”来调解劳动纠纷,以最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化解矛盾,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而且,依靠群众的力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际效果要好于其他形式的被动管理。

  和谐为贵,调解为先。“老竺调解”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排解纠纷,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使民间的大量矛盾得以平息,从而把此类矛盾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编织好“老竺调解”这张调解网,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化解社会矛盾,让其成为社会矛盾减压阀,有利于减少和预防犯罪,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联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经验,是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的典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竺调解”与“枫桥经验”异曲同工,都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从源头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应急事件得到快速处置,摩擦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的样板。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协调劳动关系 需要更多“老竺” 2019-07-18 2 2019年07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