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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特别报道

宣寒薇与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宣寒薇与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成的资产转让协议,宣寒薇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宣寒薇特此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宣寒薇

  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8月13日


浙江工人日报 特别报道 00004 宣寒薇与苏州市叔宝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8-13 2 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