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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证照分离”,明年全省全覆盖

12月1日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 通讯员余泽华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除浙江自贸试验区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今年1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骤分步实施”的方式,全面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12月1日起,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其他地区(除自贸试验区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我省还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12月1日起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涉及我省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定期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限制企业经营。据悉,前期,我省对地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的要求,对“海钓经营许可”等涉企许可事项进行了暂停实施等调整,实现地方层面“零许可”。

  对我省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据悉,本次公布的我省涉企许可事项改革方式中,在中央层面改革方式基础上,我省有174项采取了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如我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有121项、涉及审批权限下放有84项。

  针对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承诺制,我省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应事中事后配套举措和告知承诺办法。通过部门间及时推送共享企业信息,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管。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证照分离”,明年全省全覆盖 2019-12-03 2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