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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 林志兴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花桥镇关头村,土地面积为10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5)字第01317358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林志兴

  2019年12月18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毛祖连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花桥镇关头村,土地面积为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5)字第01317191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毛祖连

  2019年12月18日

  解散清算公告

  衢州市绿兴太阳鱼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于2019年12月10日决定解散该合作社,并于同日成立了合作社清算组,请合作社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余乾通,联系电话:18105708038,地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办公室。邮编:324000。

  衢州市绿兴太阳鱼专业

  合作社清算组

  2019年12月18日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在绍兴稽山宾馆(绍兴市钱王祠前16号)五号楼三楼会议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文本,以现场展示为准):

  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亭山工业区的3处工业用房租赁权,建筑面积122㎡-3,850 ㎡不等,每处作为一个标的拍卖,年租金起拍价:1.9万元-52.5万元不等(详见拍卖清单)。租赁期限:3年,租费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现场展示:2019年12月25日、26日,看样联系电话:0575-85208217。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7号时代大厦607室。

  四、报名需带材料:

  单位报名的需随带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公章;自然人报名的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或由委托人签字。

  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标(不计息,意向成交多个标的,保证金需累计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单位及帐户:绍兴中兴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绍兴银行越城支行,账号:0919000441082300010;凭银行缴款单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200元。

  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人如需参加竞拍的,则于开拍前向本公司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资格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续租权人身份参与竞拍,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五、垂询电话:0575-85133130、85208217。

  绍兴中兴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债权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马笑西个人债务清理一案。于2019年12月2日指定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务人马笑西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月5日前向马笑西的管理人浙江台温律师事务(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服务业大厦10楼重整重组部,联系电话:13606679062 联系人:郭倩婧律师)所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债权人权利。马笑西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时在温岭市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7日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根据债权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戚华胜个人债务清理一案。于2019年12月2日指定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债务人戚华胜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月5日前向戚华胜的管理人浙江台温律师事务(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服务业大厦10楼重整重组部,联系电话:15757551663 联系人:林巧巧律师)所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债权人权利。戚华胜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0年1月9日上午10时在温岭市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横湖中路19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7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150666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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