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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范丽锋呼吁:

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本报讯 记者张浩呈报道 “2018年我省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虽然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但覆盖人群仍需进一步扩大。”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宁波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制造部副主任范丽锋,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建议》。

  2018年7月1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指导意见》规定,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由用人(实习)单位承担用人(实习)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范丽锋说,试行参保政策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实施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让工伤保险惠及到更多人群,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化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保障了劳动者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指导意见》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参保单位只能是直接用工单位,把劳务派遣单位排除在外;二是超龄人员参保对象限定为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为此,范丽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也是为生产性企业、实体经济服务的。特别是一些季节性用工中,大量的超龄劳动力通过劳务派遣单位为实体经济提供劳务服务,解决了燃眉之急。劳务派遣单位应该也能作为参保单位,为超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二是对超龄人员参保对象不再限定为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让享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继续工作时,也能缴纳工伤保险,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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