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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我省各级仲裁服务场所 今起恢复开放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发布通告,通告明确:从3月2日起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接待窗口、仲裁服务大厅和仲裁庭恢复开放。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工作同步开展,通告规定了各级仲裁服务场所恢复开放后有关事项:

  一、当事人、律师等仲裁参与人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仲裁申请接待窗口、服务大厅和仲裁庭,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二、请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三、除必须现场办理有关事项或参加仲裁庭审外,请优先通过浙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和“浙里办”APP等线上方式进行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


浙江工人日报 众志成城防控疫情 00004 我省各级仲裁服务场所 今起恢复开放 2020-03-02 2 2020年03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