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浙江美生电器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6830026908;财务章1枚;法人章(法人戚毅春)1枚,声明作废。
兹有浙越城集008船舶检验证遗失,船舶识别号:CN20193092411,船检登记号:2019S3100578,声明作废。
诸暨缤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1枚,声明作废。
宁波奈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声明作废。
天台优才学生托管中心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230164526,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顺风服装店(普通合伙)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034710,声明作废。
玉环县清港汽车配件厂工会委员会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台州市兴园园艺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0256111,声明作废。
杭州政源污水处理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公章编号3301850599315,声明作废。
台州市小华工艺礼品有限公司(已注销)丢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叶建华)、法定代表人手签章、中英文长条章和报关专用章,现声明作废。
曹建华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坐落在建德市航头镇东村村后山,证号建集用(1990)字0703165号,声明作废。
解散清算公告
本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进入清算程序。如对本公司享有债权,请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
我公司清算组接受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857107282
杭州燃气用具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保险许可证公告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温岭市泽国镇营销服务部
许可证编号:0257316 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18331081002
业务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个人寿险、团体寿险、意外险、健康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二环路342-360号3楼
邮政编码:317500 负责人:陈方帅
联系电话:0576-80616692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许可证颁发日期: 2020年02月25日
保险许可证公告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许可证编号:0257307许可证机构编码:000074331000
业务范围: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君悦大厦A幢29楼(2901-2909)室
邮政编码:318000 负责人:崔宗敏
联系电话:0576-88677581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台州监管分局
许可证颁发日期:2020年01月19日
玉环市永大眼镜厂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 玉环市永大眼镜厂转型升级为玉环永大眼镜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38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玉环市永大眼镜厂
2020年3月3日
湖州百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会(出资人)已决议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玉环广发橡塑密封件厂转型升级公告
经本企业投资人决定: 玉环广发橡塑密封件厂转型升级为玉环广发塑胶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前企业出资额为50万元,转型升级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企业清偿债务,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或异议。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玉环广发橡塑密封件厂
2020年3月3日
公告送达《股东会召集通知书》
冯兴泉:
浙江科跃创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召开临时股东会。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依照《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规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股东会召集通知,请你于2020年6月8日上午十点到【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3层】参加本次股东会。
待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2、北京科跃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召集人:北京科跃联创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淑棉 电话:13311058035
公告送达《股权转让通知》
冯兴泉:
北京科跃联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我司持有的浙江科跃创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万元。现依照《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通知。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我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答复或逾期答复的,将被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并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通知人:北京科跃联创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淑棉 电话:13311058035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东四环中路37号3层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浙0212破52号
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向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288号南苑环球酒店十五楼,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5100,联系电话:13566597685,仇豪秉)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破产期间,有关宁波世纪启鑫商贸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
本院定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每位债权人仅能派一人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6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150666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