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1版:一版要闻

省总工会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出台《意见》

努力确保广大职工 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本报讯 记者阮向民报道 省总工会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脱贫攻坚战略和民生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总体战,积极推进今年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会帮扶工作。

  《意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精准扶贫基本方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在帮扶目标上,从重点关注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向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防范职工群众致贫致困并重转变;在帮扶机制上,从临时性、阶段性帮扶向制度性、常态化帮扶转变,积极整合政府、工会和社会各界资源,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帮扶体系,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精准实施帮扶举措,努力确保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共享的发展成果,为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工会组织新力量。

  《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在先、职工主体、精准帮扶、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底,力争现有全国级和省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全部脱困;难以脱困的,推动纳入政府救助体系,纳入工会常态化帮扶范围,保障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省级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标准,实现解困。今后一段时期,通过机制健全、反映及时、救助到位的工会帮扶体系,帮助新产生的全国级和省级困难职工家庭尽快实现解困脱困,并有效防止返贫返困;积极防范市级及以下的困难职工家庭加深贫困程度和普通职工家庭发生贫困情况。

  《意见》科学规范各级困难职工帮扶范围,精准实施帮扶举措。这些举措包括:积极引导困难职工加入工会,吸引更多职工特别是风险抵御能力较低、容易致贫致困的农民工加入到工会中来;努力帮助困难职工获得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发挥好帮扶救助的主导作用;广泛开展医疗互助和救助活动,大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动员更多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参保,努力减轻困难职工群众负担;持续深化“金秋助学”活动,全程实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努力将助学与就业、帮困与育人相结合,通过补助学费、生活费等形式减轻职工家庭经济负担;着力实施各项就业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就业再就业在防止贫困和返困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行动”“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重点为农民工、转岗失业人员、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等提供就业帮扶;大力开展常态化送温暖活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探访关爱活动,第一时间动态掌握困难情况和帮扶需求,及时开展帮扶救助或上报情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大力引导和鼓励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工会帮扶工作等。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力量,进一步落实困难职工帮扶的工作保障。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努力确保广大职工 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2020-06-15 2 2020年06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