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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诸暨市朱公湖植保专业合作社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号330681676154739,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区西江闸管理所遗失财务专用章1枚,声明作废。

  台州经济开发区洁净洗衣店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21022042,声明作废。

  台州市黄岩晓梅服饰店遗失公章1枚,编号33100310033048,声明作废。

  杭州珂莱镁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财务章1枚;法人章(法人沈雪英)1枚;合同章1枚;发票章1枚,声明作废。

  诸暨市合正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6810023000,声明作废。

  杭州钦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1枚,编号3301100392852,声明作废。

  宁波市海曙古林梦恋服装加工厂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5678.9万元人民币减至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百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人民币减至108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台州涌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柯甫蓬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三门县花桥镇吴都村,土地面积为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6)字第01331241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柯甫蓬

  2020年9月4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单位)章正允(死亡)章宏诚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海游街道丹新巷75号,土地面积为5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8)第JR04210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 章宏诚

  2020年9月4日

  遗失声明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罗丙桥、罗丙好不慎遗失土地证一本,坐落于浦坝港镇下道头村,土地面积为112.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号为三集用(1995)字第01518147号,现声明作废,并委托贵局予以公告。该不动产上不存在他项权利。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罗丙桥、罗丙好

  2020年9月4日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万元人民币减至7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湖州图影广告有限公司

  临海市乾盛眼镜有限公司分立公告

  根据临海市乾盛眼镜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拟分立,分立方式为:存续分立,原临海市乾盛眼镜有限公司存续,新设的公司名称分别为台州市祥博眼镜有限公司、台州市五盈眼镜有限公司。分立前,原公司注册资本为520万元人民币,分立后,存续公司临海市乾盛眼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0万元,新设公司台州市祥博眼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万元,新设公司台州市五盈眼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各家公司共同承担。特此公告。

  临海市乾盛眼镜有限公司

  台州市祥博眼镜有限公司

  台州市五盈眼镜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浙江乾道纺织品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9月2日股东会决议,浙江乾道纺织品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贰仟万元减至壹仟万元,现予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浙江乾道纺织品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

  减资公告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经股东决定,即日起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5亿元减至4亿元,请相关债权债务人在见报45天内与本公司联系,要求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本公司将依法减资,特此公告。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浙0602破29号

  本院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申请,于2020年8月10日作出(2020)浙0602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0月9日(含9日)前,向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5楼;邮政编码:312000;联系人:华文琦、何建平;联系电话:18858529470、1358852987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如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绍兴天龙燃料物资有限公司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10:30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第三十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0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刊登中缝广告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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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人日报 中缝 00005 公告 2020-09-04 2 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