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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员工自愿降薪10%” 别让“打工人”寒了心!

  ■吴杭民

  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员工功不可没,不是该给员工涨薪吗?可是却偏偏不!这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据近日《成都商报》报道,公司效益良好,老板却发话“允许员工自愿降薪”——近日在知乎上一则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截图对话显示,“今年公司效益良好,利润有较大增长。公司决定,允许员工自愿申请每月降低待遇的10%”。

  这家名为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立即招来众多网友的抨击。是啊,貌似“自愿降薪”,又何尝不是一种变相威胁?毕竟在企业面前,“打工者”处于弱势,谁也不愿背上“异己”的名声。更有律师指出,虽然法律赋予公司根据其经营效益设定相应工资绩效考核制度及薪酬,但这种权力不应当被滥用,如果公司以这种形式进行降薪,应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如果是公司经营困难,可以通过跟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作出薪资变更,但目前表述是“公司效益良好”,这种情况的降薪,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动法》。

  别让“打工人”寒了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尽管企业已经纷纷复工复产,但生存和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是客观存在的,这就需要企业和职工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团结一心,抱团取暖,同舟共济,从而克服眼前的困难,使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生产。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很多企业能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概莫能外。

  这不禁让人们想起了本报前不久报道过的一则感人新闻《全体员工递上降薪申请书,公司老板流泪回应:“不同意!”》。说的是宁波慈溪罗特电器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订单锐减,每天都在亏损。公司食堂主厨柴层层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他策划了一场秘密行动,在员工中间偷偷发起了申请降薪活动。柴层层的提议,得到了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后来这个提议还被拿到了企业工会小组民主评议会上,最终形成了一份降薪的书面申请书。

  “真的非常感动!”收到申请书的那天上午,该公司董事长严纪光把自己关在办公室半天没有出来,捧着这封申请书边看边流泪,“尽管300余名员工一个月180万元的工资发放确实是个问题,但是大家上有老下有小,这时候减薪,对他们的生活不是雪上加霜吗?”于是,严纪光郑重地在申请书上写下三个字:“不同意!”同时,严纪光还向全体员工承诺:不降薪、不裁员!这份承诺让员工们吃下了“定心丸”。

  是啊!尽管受疫情的影响,但承诺不降薪、不裁员,有担当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我们身边还是挺多的,这也是这些企业能够慢慢走出困境、扭转局面的“法宝”。同是降薪,把宁波“罗特电器”和广州“多益网络”的新闻搁一起来看,企业应该怎么办?企业应该如何对待职工?怎样的企业才会在危机中育新机?答案一清二楚、不言自明。

  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不是一句空话;将心比心、抱团取暖,更不是一句口号,需要企业家的情怀、道义和担当,否则,让“打工人”寒了心,你的企业靠什么生存、发展?如此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有的企业主还是视若罔闻呢?当然,对于类似涉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关监管部门更不能“睁一眼闭一眼”,需要有一份“将心比心”的执法情怀。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广告 00004 “允许员工自愿降薪10%” 别让“打工人”寒了心! 2020-11-10 2 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