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路统一限速标志
名称:《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
实施日期:2020年11月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限速标志设计,以及在役公路限速标志设计或调整优化。
公路限速标志设计应综合考虑公路项目的功能定位、技术指标、运行特征、路侧干扰、沿线环境和社会需求等因素。
限速路段宜划分为一般限速路段和特殊限速路段。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交通环境复杂、横向干扰明显时,基本限速值不宜高于设计速度值,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低于设计速度的基本限速值。设计速度值低于法定限速值的三级、四级公路,基本限速值可采用法定限速值,并不宜高出设计速度值20km/h。
限速方式选择时,应考虑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几何线形等技术指标和交通量、交通组成、运行速度等运行特征。
条件基本相同的限速路段宜采用相同的限速方式,其中特殊限速路段限速方式宜与其特征相符;学校区段、作业区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分时段限速方式;符合设置条件时,可设置可变限速标志或建议速度标志。
限速标志应设置在限速路段起点处,并根据需要重复设置。限速标志不得被路侧树木、沿线构造物和其他交通标志等设施遮挡。
除特殊情况外,限速标志应设置在车辆前进方向的车行道上方或右侧。条件受限时,可在车辆前进方向的左侧,如中央分隔带处增加设置。限速标志不得侵占公路建筑限界并影响公路的停车视距。
采用分车型限速、分车道与分车型组合限速、分时段限速、特殊天气限速方式时,宜以限速标志配合辅助标志的方式表示。
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应在主线入口加速车道渐变段终点后500m左右适当位置设置限速标志。
记者程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