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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增强产业工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舟山建立 首席工人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黄凤飞报道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舟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舟山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作用,大力营造热爱劳动、崇尚技术、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近日,舟山市总工会出台了首席工人制度,对首席工人的条件、认定、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

  据了解,舟山首席工人制度分两个层面开展。其中,企业首席工人由企业自主认定。舟山市首席工人由舟山市总工会负责评审认定,原则上每年“五一”前夕评选认定一批。其中,申报舟山市首席工人,应是本企业单位的首席工人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近三年内获得“浙江金蓝领”称号的;

  近三年内获得省及以上工会组织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前六名的;

  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一类职业技能比武第一名的;

  在发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面贡献突出,近三年内领衔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两项以上的;

  近三年内在师徒结对、创新工作室、推广先进操作法等方面获得省及以上荣誉的;

  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发展、技艺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同时,已享受各级各类荣誉津贴的职工不再参加评选。

  获评的舟山市首席工人,由市总工会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人才库和电子档案,促进高级技工人才队伍网络建设。市首席工人可享受由市总工会发放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优先作为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人选,三年内参加一次由市总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等待遇。此外,每批首席工人可享受相关待遇三年,三年后须按规定重新申报。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舟山建立 首席工人制度 2020-12-03 2 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