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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10项措施缓解阶段性招工难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近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围绕解决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阶段性招工难问题,明确提出10项政策措施,其中核心政策有6项:

  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实施集中返岗交通补贴。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的非公企业,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员工返岗的,给予实际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春节后,市县联动开通“宁波欢迎您”直达免费专列(包车厢),进一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有组织返岗效率。

  支持员工自行来甬就业。对2021年2月11日至3月底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宁波非公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500元/人。

  鼓励中介机构助企招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畅通招工引工渠道,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注册在宁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1年向宁波非公企业输送首次来甬就业人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给予800元/人职业介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推行项目制培训,对按规定自主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最高600元/人的补贴。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建立培训机构名录、列出培训内容清单,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800元/人的补贴。

  加强企业低息贷款支持。加大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争取总行支持给予政策倾斜,主动对接制造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余额,将制造业贷款投放情况纳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财政性资金存放、金融服务质效评价等考核范围。建立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宁波市财政设立总额4亿元的制造业贷款“风险池”,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宁波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微担通”渠道为“稳就业白名单”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贷款额度单笔不超过500万元、单户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利率不高于近1年期LPR上浮50个基点的,所发生的坏账损失,在既有的三方分担基础上,银行承担部分的50%由财政补贴。

  除上述6项政策外,两部门还提出扎实推进春节留工稳岗、突出重点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凝聚各方工作合力等4方面工作要求。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宁波出台10项措施缓解阶段性招工难 2021-02-09 2 2021年02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