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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 就应“立即整改”

  微观点:俗话说:“隐患就是事故。”一旦发现了安全隐患,就应“立即整改”,如此,安全隐患才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隐患真的酿成了事故,那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廖卫芳

  近日,笔者所在县的安全工作检查组到一家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于是,一位检查人员便要求该企业限期两周内进行整改。此时,检查组的一位领导毫不客气地说道,不要限期整改,就应立即整改。笔者听了,不禁为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之举拍手叫好。

  众所周知,安全工作无小事。尤其是在企业里,安全更是丝毫马虎不得,一定要时时刻刻绷紧安全之弦,筑牢安全底线。然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却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即使发现了安全隐患,也麻木不仁,不但不采取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反而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有的善于做表面文章,嘴巴上答应得很好、很快,而行动上却迟迟不见落实;有的甚至心存侥幸,对于上级部门要求的安全隐患整改,竟能拖则拖,致使“限期整改”变成了“延期整改”。如果相关部门督促不及时,少了“回头看”这个环节,致使“限期整改”往往成了一句空话。

  俗话说:“隐患就是事故。”笔者以为,一旦发现了安全隐患,就应“立即整改”,如此,安全隐患才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隐患真的酿成了事故,那后悔也就来不及了。

  这样看来,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排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存有安全隐患时,就要多些“立即整改”,少些“限期整改”,从而最大限度避免酿成事故悲剧。


浙江工人日报 民声·广告 00002 “安全隐患” 就应“立即整改” 2021-07-10 2 2021年07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