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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出租房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险酿祸

800余名二房东 火灾现场“补课”

  本报讯 通讯员宗琳玲报道 “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楼入户充电,拆卸电池在室内充电也是不允许的……”近日,来自义乌市稠江街道的800余名二房东,先后分批前往辖区一处出租房火灾现场,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此次集中“补课”的起因,还要从几天前说起。3月21日凌晨,义乌市稠江街道香溪社区一出租房突发火情,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稠江消防救援站、稠江街道专职消防队前往处置。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到,仅用10分钟就将约15平方米面积的火势扑灭。据悉,起火的出租房是二房东转租的,事故起因为租客曹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内的电池拆卸带至屋内并放置于门口充电,导致锂电池爆炸起火。

  “出路都被堵死了,如果没有安装逃生窗,我们肯定会被困在里面,后果不堪设想!”租客曹某心有余悸地说,他和女友是在睡梦中被烟熏醒的,所幸两个人第一时间通过防盗窗上消防要求开设的“逃生窗”逃离了火灾现场。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稠江街道综合监管中心立即组织辖区所有二房东来到起火的出租房,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以案说法。

  “屋里面一片狼藉,已经烧得没有完整的家具和电器了,墙壁也被熏得漆黑,看得人触目惊心。”二房东吴先生在参观学习后表示,此次现场会对他教育蛮大,回去后,他会对租户们也进行一次集中教育,让他们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同时对出租房进行全面的安全“体检”,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消防部门提醒,安全无小事,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选择正规品牌,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电动自行车请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入电梯或者停放在室内,也不要在楼道内、室内充电或者将电池拆卸以后拿到室内充电。不要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对线路和电池进行一次检查,避免“超期服役”。同时,根据消防安全规定,两层及以上出租屋、出租楼、公寓等需开设逃生窗,设置逃生绳或逃生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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