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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新时代视角下《工会法》的法哲学内涵

  ■罗大平

  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始施行。《工会法》的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回应了时代发展的新需要,解决了工人阶级发展所面临的桎梏,明确了工人阶级新时代的使命和任务。《工会法》的修改包含丰富的哲学方法论,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改。

  一、《工会法》的修改体现了正确意识能动作用的哲学思想,并得出了注重科学理论指导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的意识是在能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指导人们进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以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才能通过实践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新修订的《工会法》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工会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以及工会工作的开展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都在新《工会法》中得到了落实。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修改的《工会法》把贯彻党的主张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治上坚持党指引的方向,在思想上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在组织上接受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广大职工中去并转化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同时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能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握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担负起推动职工权益实现和全面发展的责任,从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会法》的修改体现了物质决定意识的哲学思想,并得出了实事求是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并得出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工会改革取得一系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需要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把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起来,这些都对《工会法》的修改提出了迫切需求。

  为了保证《工会法》的科学性,广大立法工作者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会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了《工会法》的实效性。随着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日渐深入人心,通过《工会法》的修改来指导今后工会的发展具有时代的合理性。

  三、《工会法》的修改体现了主要矛盾决定事物性质的哲学思想,并得出了抓重点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但次要矛盾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具体到我们的社会实践中,就要把握中心和关键,防止不分主次;同时又要围绕这些任务展开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学会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防止“单打一”。新修改的《工会法》,积极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拓展工会基本职责。将工会基本职责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扩展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仅顺应形势发展,契合职工需要,也符合工会实际,为工会组织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四、《工会法》的修改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哲学思想,并得出了一切依靠群众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工会是工人阶级联合的初级形式,是先于工人阶级政党出现的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活动的“基地”,是争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依靠力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依靠工人阶级,一切为了工人阶级。

  新修改的《工会法》明确指出,“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新《工会法》适应经济社会和职工队伍发展变化,从工人阶级的视角出发,进一步完善职工建会入会权利。如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明确了入会权利随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与时俱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夯实法治基础;明确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扩大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覆盖面。

  总之,新修改的《工会法》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会法律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为工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工会有效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提供法治源头上的坚实支撑,是一次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修法,必将极大地促进新时代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系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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