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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法治

衢州首例!

大货车违法超限,吊销营运证!

  本报讯 通讯员周金法、徐承刚报道 近日,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向衢江区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某出具了吊销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营运证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作出停业整顿3天的法律文书。据介绍,这是衢州市首个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吊销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今年8月份,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衢州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大货车一年内竟然有3次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遂对该物流公司采取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这辆四轴重型自卸大货车核定载质量是31吨,仅在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间就有4次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因此,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该四轴重型自卸大货车作出吊销车辆营运证的处罚决定和停业整顿。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提醒广大车主和从业驾驶员朋友,如今有大数据执法平台,没有隐身的车辆存在,物流公司经营者及货车驾驶员都不要有侥幸心理。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限超载运输,合法经营才有法律保障。


浙江工人日报 法治 00002 衢州首例! 2022-09-27 2 2022年09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