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李鬼央企国企”不能止于“李逵”声讨
■李英锋
近期,部分中央企业对外公告了一批假冒国企名单,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4月26日中国新闻网)。
曝光揭底假央企、伪国企,真央企、国企以及国资委一直在行动。2021年、2022年,多家央企以及国资委开展了两轮大规模打假行动,先后揪出“李鬼”353家、528家。去年11月17日,国资委还在官方网站上线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近期,部分央企又曝光了第三批295家假冒央企名单,展现了央企与“李鬼”一磕到底的决心。这些揭底打假行动有助于社会各界看清假央企、伪国企的真面目,能让假央企、伪国企在一定程度上陷入“社死”状态,能释放震慑、警示效应。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几年,假央企、伪国企一直被曝光,一直被喊打,却一直未绝迹,甚至一直在潜滋暗长。这说明,假央企、伪国企的身份诱惑太强,造假链条还能闪转腾挪且承担的法律风险和代价较低,相关的市场主体审批监管还存有漏洞,假央企、伪国企还存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通常而言,假央企、伪国企有两种主要的“出生”路径:其一,民企通过中介伪造营业执照、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等注册登记资料“挂靠”到央企的三级或四级分支机构上,变身“央企子公司”;其二,民企选择一家不起眼的事业单位作为挂靠方,以这家事业单位的名义注册一家集团公司,然后在集团公司名下设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名义在香港成立“中字头”集团公司,并以“中字头”集团公司回内地注册中字头公司,最终,打着国企的旗号在市场上活动。
一些假央企、伪国企利用“李鬼”身份虚构累积市场信誉,获得相关招投标、融资资格,获得更多市场机会,获得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一些假央企、伪国企还干起圈钱融资、虚假投资、招摇撞骗、合同诈骗等违法勾当……显然,假央企、伪国企制造了市场混淆,欺骗误导了市场主体和公众,损害了真央企、国企的市场信誉,也损害了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
打击“李鬼”不仅是真央企、国企的维权需求,还是市场监管治理需求。打击“李鬼央企国企”不能止于“李逵”的揭底、声讨,相关各方必须综合施治。真央企、国企的曝光、声讨只是民事维权动作,只是提供了社会治理的线索。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应以真央企、国企或国资委公布的假央企、伪国企名单为线索,开展全面甄别调查,如发现假央企、伪国企存有伪造登记资料、伪造印章等问题,依法撤销登记,给予行政处罚,并拉入失信黑名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实施重点监管或采取禁业限制措施。如企业虚假注册情节严重,或存有非法融资、招摇撞骗、合同诈骗等问题,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全面严格追究假央企、伪国企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才能夯实法律红线,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拒止效应。
同时,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等注册登记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登记程序,健全审核把关机制,针对央企、国企子公司注册,加强审核,必要时通过电话、函件、网络等路径向央企、国企或国资监管部门直接求证确认。注册登记部门还应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平台,打通登记信息壁垒,实现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通过多维数据交叉识别异常登记行为,增强审核效能,堵死造假者流窜“碰运气”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