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改制注销清算公告
根据金华市市直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改制方案,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进行注销清算,请债权人自接本院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改制完成后由新成立的改制企业承担。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根据金华市市直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改制方案,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进行注销清算,请债权人自接本院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金华市经济建设规划院改制完成后由新成立的改制企业承担。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