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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运用法治思维服务职工

湖州市总工会和司法局开展全面合作

    本报讯 记者徐颢报道 湖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全面合作的实施意见》,以整合资源,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工会是职工和会员利益的代表,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则是政府组成部门和政法成员单位,承担着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等职能。双方工作都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群众性和服务性。

  《意见》要求在湖州市、县(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工作站,工作站由工会负责日常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逐步建立市、县两级职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开展调解或代理参加仲裁、诉讼等法律服务。要求各级工会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对接纳入政府法律援助总体工作框架,及时通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则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意见》还要求各级工会推动基层单位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工会建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和开展调解工作,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据了解,今后,湖州各级工会和司法行政部门将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就相关工作共同开展调查和研讨。


浙江工人日报 工会 00002 运用法治思维服务职工 2015-01-08 2 2015年01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