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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依法维权

省总工会要求做好 节日期间劳动保护工作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春节将至,省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全省广大职工欢度快乐、喜庆、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繁忙,人流、物流激增,低温冰冻天气增多,同时也是职工的思想活跃期和波动期,不安全因素增加,各类事故易发、高发。全省各级工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高对工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及早研究部署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局)工会以劳动保护分级管理C类企业为重点,安排一次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深入劳动密集型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危化、消防等重点单位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工会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动员广大职工立足生产岗位自觉反三违,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要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现场管理,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好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加强工会“农民工返乡”工作交通管理,周密制订交通组织方案,公路运输严禁超速、超员、超载和无证照非法营运,确保“农民工返乡”工作安全有序。要严格执行工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规定,遇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省总工会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把“安康杯”竞赛宣传推广活动走进小微企业,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企业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积极协助解决好员工遇到的思想问题和现实困难,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消除职工不稳定情绪而诱发的不安全行为。要结合当前工会正在开展的“送温暖”活动,关心工伤职工和患有职业病职工的生活状况,协助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依法享受有关待遇等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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