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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职工享受“额外”待遇

省部属企事业工会构筑医疗互助保障体系

  本报讯 记者徐颢报道 汪国良是杭钢集团职工,前不久,因患胆囊结石住院治疗。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刚参保省部属企事业工会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就因此得到了一笔医疗救助金的“额外”待遇。“每天50元的补助虽然不多,但心里很温暖。”汪国良说。

  调查显示,目前我省职工因重症大病致困致贫的问题十分突出,75%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均是因病致贫。职工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抵御疾病风险的愿望非常强烈。于是,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所属各单位及广大职工参保,成为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去年以来的重点工作之一。

  “考虑到这笔保费给职工带来的负担,我们充分利用相关政策,把职工保费控制到了最低限度。”省部属企事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吕飞龙告诉记者,目前,省部属企事业工会给予参保职工每人12元的补贴,再加上企业工会的补贴,企业行政的补贴,一名职工实际每年缴纳的费用已低于50元。而职工享受的医疗救助金,则是最高1000元的一般住院补助,一次性1.5万元的重大疾病补助和最高1万元的大额医疗补助。

  省部属企事业工会主席吴育杭表示,医疗互助保障遵循“大数法则”,参加人数越多,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工会组织投入人力物力为职工提供服务,不计成本,没有利润。通过医疗互助保障后仍然有困难的职工,还可进入帮扶救助程序,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帮扶中心予以救助,比任何商业保险都实惠。“为职工们算好小账和大账,算清短期账和长期账,这是工会平台给予职工的最大福利。”吴育杭说。

  据统计,2014年,省部属企事业工会共组织发动了15个直属单位的23235名职工参保,用于对参保单位的补助达到近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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