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欠薪老板”是一剂“良方”
微观点:眼下,又到年终岁首,讨薪又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有关部门对“逃薪者”的处罚力度不够。
■叶金福
据媒体报道,日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一名欠薪逃匿老板钟某被公安机关成功抓捕归案。钟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能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眼下,又到年终岁首,讨薪又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近年来,各地不断爆出“讨薪”怪招:有跳楼的、有自焚的、有跳江的、有劫持的,等等。讨薪者的“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讨薪者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民工一年辛苦做到头,那点微薄的工资是应该及时获得的,而且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老板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似乎没有终点。
“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政府部门对“逃薪者”的处罚力度不够。其实,民工之所以要“讨薪”,就是因为老板或企业主的恶意“欠薪”、“逃薪”。因此,“欠薪”、“逃薪”是根源。虽然政府部门也年年加大力度,切实帮助民工“讨薪”,但由于只有“讨薪”而没有对“逃薪者”进行严惩,致使“逃薪者”今年勉强付了工资,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动”,民工的“讨薪”之路依旧艰难。于是乎,民工的“讨薪”怪招依旧连年迭出。
笔者以为,要使“讨薪难”不再年年上演,就必须要像宝安的公安机关那样,把“欠薪老板”抓捕归案,以此来威慑那些“逃薪者”。当然,政府部门还要出台相关的处罚机制,通过财务、行政、法律等一系列手段,让“欠薪者”不能“逃”、不敢“逃”,从而保护民工的工资能及时发放到手,也让“讨薪”不再成为媒体年年报道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