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涉嫌犯罪
温州有三人因此被判刑
■记者谢邹翔 通讯员瓯文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的案件。
据查,周甲、周乙(化名)系堂兄弟,二人合伙经营“沙发翻新”厂。为提高“沙发翻新”的业务量,周甲在网上看上了一种短信发送设备(“伪基站”),想用该设备免费推送短信。与堂哥合计后,周甲通过网络联系了卖家,并南下广东东莞,购买了一套该设备。该设备由笔记本电脑、逆变器、天线、功放、手机等物组成。
2014年4月3日至9日间,周甲、周乙雇佣厂里司机姜丙(化名)驾驶小型汽车并携带购买的“伪基站”设备,采用流动的方式,从温州瓯海经济开发区南堡村龙船汇小区出发,在温州市区人民路、双屿黄龙、瑞安塘下等人员密集的繁华地区,3次通过该设备发射无线电信号,每次发送2~3个小时。
“伪基站”占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使用频率,在一定范围内截断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联系,并使受影响的移动电话转而接收“伪基站”设备信号。他们在车辆行驶路段向不特定的移动电话用户发送短消息广告。据姜丙称,其间,自己的手机也会收到周甲、周乙发送的“沙发翻新”的广告。
经查,该设备发送短消息广告共计34210条,造成周边34210个用户短暂出现通信中断。
瓯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周甲、周乙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占用无线信号频率,强行接入不特定移动通信用户的手机终端并造成局部阻断网络的后果,且已危害公共安全。结果周甲、周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姜丙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