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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女生起诉快递公司性别歧视获立案

女性就业“门槛”何时消?

  记者吴晓静报道 昨日,一则应届毕业生起诉快递公司性别歧视获立案的新闻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介绍,刚大学毕业的吉林籍一女生应聘北京一家快递公司,在试用两天后,遭到拒绝,理由是:该公司一线员工不招收女性。随后,该女生起诉这家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并已获立案。

  记者“应聘”快递公司,第一轮未遭拒

  一线快递员不招收女性?在杭州的快递公司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

  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联系了多家快递公司,一家国内知名快递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得知是女应聘者时,直接给了记者面试地址,并让记者于工作日前往该地址找负责人。“我们分公司目前没有女性快递员,我也是第一次接到女应聘者的电话。不过据我所知,其他分公司有女性快递员,但是人数不多。”对于女快递员的招聘标准,该工作人员说,具体不是很清楚,“不过,身体素质肯定是要好的,毕竟干这一行体力消耗还是比较大的。”

  “你稍等,我问下我们经理。”当记者“求职”于另一家在杭州学院路的快递公司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稍显惊讶,但在询问经理后,同样给出了面试地址。而对于是否招聘女快递员,该工作人员称,“我们经理说可以的,但是具体招不招聘你,还是人事那边决定的。”

  几个应聘电话打下来,在第一个关卡,记者虽未遇到直接拒绝,但还是接收到了诸如“这行更适合男生”的讯息。在沟通中,记者也了解到,女快递员确实属于少数。不少快递员表示,“这行比较辛苦,不仅是到处跑,还要运货搬货,基本都是男的为主,女的不是说干不了,但体力肯定不如男的,干得会比较辛苦。”

  “浙江就业性别歧视首案”女大学生胜诉

  不仅是快递行业,女大学生在应聘时认为遭受到“性别偏见”的并不在少数。全国妇联在2011年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有91.9%的被访女大学生在求职中,能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而39.7%的毕业女生认为在找工作中女生比男生更困难,其中以理科类和硕士生感觉尤甚。

  无独有偶,就在去年底,“浙江就业性别歧视首案”由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起诉的女大学生胜诉。

  应届毕业生郭某在网上看到杭州某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招聘文案人员,便在网上提交了简历。然而不久后,她却发现招聘页面上写着“限男性”的要求。郭某多次向招聘方咨询,并到学校当面了解,对方坚持只要男性,并表示这个岗位不适合女生。

  之后,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宣判,认为被告不对原告是否符合其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直接以原告为女性、其需招录男性为由拒绝原告应聘,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平等就业的权利,对原告实施了就业歧视,要求赔偿其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女性就业,国家有哪些保护规定?

  就女性就业遭遇的性别歧视,记者也咨询了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的翟俊律师。他表示,这两起案件中,招聘单位“只招男性”的要求都属于就业性别歧视。我国多部法律有保障女性就业权益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招聘中存在性别歧视,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就业促进法》明确提到: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权益保障法》里也有同样的规定,对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指什么?根据《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千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列出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除了矿山井下作业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还包括: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综合以上标准,都没有明确地指出快递行业属于妇女禁忌劳动范围,而“浙江就业性别歧视首案”中的文案岗位更是明显不属于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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