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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铲除“家长制” 治理结构 是国企反腐关键

  ■阮向民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 把企业当作自己的“家业”,把自身混同于“老板”,今后,这样的国企负责人日子恐怕不好过了。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对一批中管企业进行了专项巡视,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国企“蛀虫”。就在上个月,贪污金额高达2.8亿的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被判死刑,被称为十年来金额最大的贪腐案件。

  我们通常把国有企业比喻为共和国的长子,作为长子,对于家风的形成,对于家教的确认,毫无疑问将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另外一个事实是,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的企业,也是全国人民所有的企业,换句话说,每个中国公民,都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因此,别说张新华之类穷凶极恶的贪腐巨案,诸如中石化天价吊灯之类的新闻,也足以引起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共振效应。

  种种迹象表明,国企将被开辟为反腐“第二战场”,这意味着,这场肃清国企腐败毒瘤的战役,将直达病灶,直指症结。

  从表面上看,国企腐败案件的起底,源于那些国企负责人沦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不容回避的是,每一起贪腐案件,都因为国企的监管机制给贪腐者留下了运作空间。或者说,当前国企监管机制上存在着制造腐败的高风险,而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国企现行的治理结构。

  虽然这些年来,有关方面一直在努力推进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数不少的国企已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现实是,一些国企负责人大权独揽、独断专行,不少国企依然运行在“家长制”的体系之下。加之国企负责人的官方背景,尤其容易造成行政权力与经营活动密切交织在一起,把行政权力作为经济交换的条件,最终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产生。

  对此,不少有识之士提出,国企反腐须与国企改革同步推进。最核心的举措就是政企分开,国企高管任命制和提拔制双轨运行,割断行政与经营的依附关系。

  完善国企治理结构的另一个关键是监管机制的重新梳理和确认。目前,国企内部纪检、审计部门均系企业内设机构,行政上都受企业“一把手”领导,属于一种金字塔形的管理体制,如果处在塔尖的“一把手”私欲膨胀,很有可能逐渐将整个管理班子“腐败集团化”。从起获的国企贪腐案件不难看出,“一腐俱腐”的窝案、串案特征,是塌方式腐败的标签。

  因此,理顺国企内部的监管机制,尤其是加强国企中党组织的作用,落实廉政建设的企业主体责任,是当务之急。用老百姓通俗的话说,就是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用好自己的钱,办好自己的事。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铲除“家长制” 治理结构 是国企反腐关键 2015-02-07 2 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