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促销正值旺季打折赠送暗藏猫腻
通讯员孙建新、胡市轩报道 “2014年年底,我在某商场里看中一件标价1800元的羽绒大衣,当时没舍得买。最近该商场搞新春促销活动,那件羽绒大衣标价变成了2800元,按活动打5折其实也只比之前便宜400元。”日前,湖州市中心城区市民赵女士有些郁闷,她说,这样的新春促销活动让人敬而远之。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近年来,“年底促销”引发的消费纠纷已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为保障消费者权利,笔者将常见的消费陷阱进行梳理,以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陷阱一:打折宣传藏着猫腻
春节前后,消费者发现不少店铺会在门前打出“全场惊爆折扣”、“疯狂大甩卖”等宣传语,看似充满了诱惑力,其实往往暗藏陷阱:部分商家在活动前先更换价格标签,将价格人为抬高,再以打折、降价、返券等诱饵吸引消费者;一些商家则趁机将店里的积压品、残次品甚至“三无”产品对外处理;还有一些商场在宣传中把“2折或3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了“2折或3折”,等购物时才发现商品基本上都是7折、 8折,回头再看广告,才发现原来还有个“起”字。
陷阱二:返券促销成“无底洞”
很多商家为了刺激消费,设制购物赠礼金卡、返券促销活动,如“满100送100购物券”、“满200送220礼金卡”等。看到巨额让利,很多人纷纷掏钱购物。然而随后使用,消费者才发现被宣称为“全场通用”的优惠券其实有很多限制,一部分柜台前打出“此商品不参与此次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顾客可选择余地并不多。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商品标定的价格非常巧妙,往往是199元、299元、399元等,顾客为了凑满整数拿到返券,不得不额外消费,由此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陷阱三:设“最终解释权”侵犯知情权
细心的消费者常会发现,商场打折、降价、赠券、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都附有“本商场保留对此次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之类的话。“最终解释权”的实质是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购物时切记要保管好购物小票、保修卡及其他购物凭证,不论价格多少,都要索取购物凭证,以便日后维权有凭据。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要立即向当地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