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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工会

互帮互助互济的健康保险带

杭州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进入升级模式

  ■李茜

  “太感谢了,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身患乳腺癌的杭州某连锁超市陈女士从工会主席手中接过2万元互助保障金时连声道谢。

  近期,随着青年歌手姚贝娜因乳腺癌去世,女性特殊疾病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早在10年前,杭州市总工会就开始关注女职工的特殊疾病。2005年的“三八”节前,杭州市总为广大女职工献上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

  10年服务,真情相伴。从起步到发展,这项关爱举措受到了广大基层单位和女职工的欢迎,参与人数不断增加,活动影响不断扩大,到去年底参保人数达19.3万人,共有205名女职工,获得理赔金额294.2万元,为女职工筑起了一道互帮、互助、互济的保障线。

  今年,为全面接轨职工互助保障,《杭州市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出台,至此,该项女职工实事工程进入了升级模式。那么,此次升级与之前相比有什么不同,为职工带来哪些好处,与职工医疗互助又有什么区别呢?

  关键词一:变化

  运作方式调整:原先的女职工安康团体重大疾病互助保险由保险公司运作,如今改为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纳入到杭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统一管理运行。

  保障对象扩大:不仅杭州市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职工,而且男职工配偶和男女职工的母亲也都纳入了保障对象,范围更大,凸显人文关怀。

  内容更宽泛:包括四大项:一是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输卵管癌和阴道癌等6种妇科癌症;二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三是原位癌;四是子宫切除术。

  额度更灵活:有2种额度可选择。互助金每人每年20元的,参加内容为6种妇科癌症互助保障;互助金每人每年40元的,参加内容为6种妇科癌症及30种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资金更有保障:互助金按照“互助互济、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互助金可由个人、工会及单位行政自行缴交,也可由个人、工会及单位行政共同缴交。市总工会拨付一定资金,作为互助补充资金和工作经费。

  关键词二:实惠

  每人每年交20元互助金的女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首次发现患有6种妇科癌症之一的,一次性给予互助保障金2万元。

  每人每年交40元互助金的女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首次发现患有6种妇科癌症之一的,一次性给予互助保障金2万元;首次发现患有30种重大疾病(6种妇科癌症除外)之一的给予互助保障金1万元。

  符合以上两条规定中的原位癌(首次发现)的,一次性给予互助保障金5000元。因6种妇科癌症之外的其他妇科疾病造成子宫全切的,一次性给予互助保障金2000元。

  关键词三:区别

  杭州市总在推行过程中,基层单位有这样的疑问,已经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是否还要参加女职工的特殊疾病的保险,两者会不会重复?

  对此,杭州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钱丽萍说:“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旨在提高女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为患病女职工雪中送炭,与职工医疗互助是不矛盾的,是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有效补充。不同的互助保障,参保了可以分别得到相应的互助保障金,多一道保护屏障。”

  以陈女士为例,她参加了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查出患乳腺癌后,她只提供身份证、病理报告和出院小结就一次性得到了互助保障金2万元,这笔钱减轻陈女士的负担。

  同时,她还参保了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每年缴费36元,根据住院和规定病种自负医疗费在2万元以下部分实行分段累进的计算办法,得到了补助金14900元,为女职工抵御大病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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