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成立“反性别歧视热线”呼吁平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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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二审庭审中,学校与一审一样,依旧缺席。许英认为,这更能说明用人单位漠视法律,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任重道远。
几经周折,记者近日数次电话采访了郭晶。“我将继续申诉!”她在电话里表示,终审后有些无奈,有些失望,总觉得不能让用人单位赔钱了事。案件已不仅是她个人的事,对保障女性就业权有很深远的社会意义。
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胡柯一直关注此案,并支持小郭依法维权。在今年省总女职委组织的“三八”活动中,以全总女职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女职工维权月活动的通知》和《劳动法》颁布实施20周年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3周年为契机,将3月份定为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开展“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与权益维护”系列活动。
郭晶欣喜地表示,希望多开展类似活动,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更好监管歧视女性就业的用人单位,善待女性,依法用工,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
郭晶还向记者透露,她现已在一家文化创意公司上班,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捐给一家公益机构,并发起成立“反性别歧视热线0571—87091730”。目前该热线已开通,面向全国,由公益机构及志愿者负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楠对该案评论说:“中国在女性就业歧视案件上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判例,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对于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的性别歧视案件,判例对于实践该部分法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案件为消除女性就业歧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