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脚妹工资被扣含泪求助于工会娘家人出面相助两天讨回血汗钱
记者王海霞 通讯员黄军辉报道 “谢谢您不厌其烦、不辞辛劳地帮我要回工资,让我可以赶回家见到爷爷最后一面。”近日,台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黄收到“洗脚妹”何小红的感谢短信后,颇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女孩子在外打工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合同一定要签。
3月4日上午,何小红含泪到台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老家爷爷病重,她赶回去见最后一面。但老板一分钱工资都不肯发给她。回家不够路费,怎么办?
何小红24岁, 安徽六安人。去年12月24日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台州开发区瑶池足浴店成了一名“洗脚妹”。“我快结婚了,想多赚些嫁妆,听老乡说做洗脚的技师收入高,就跟着来了。”
有老乡介绍,足浴店当天安排了何小红入职,口头约定保底工资为4000元/月,外加提成,多劳多得,每月20日发工资。
得到一份“高薪”工作,何小红很开心。但“洗脚”并不是一门轻松的行当。每天要服务五六个客人,要给客人按摩得舒服,就要在按摩时付出相当多的力量和体力。遇到醉酒的客人,胡言乱语、动手动脚,更是苦不堪言。何小红说,一个月下来,双手拇指、食指关节很酸痛。而且,每天上班12个小时,下班时间最早也是午夜12点之后,几乎天天睡眠不足。“爸爸妈妈不知道我做了一名‘洗脚妹’,打电话都不敢诉苦。”因为工资比在老家企业上班高太多,她咬紧牙慢慢适应着这样的工作节奏。
2月9日,何小红的老家打来电话,说爷爷病重,让她快回去陪老人过年。于是,何小红向店里请假,并希望把工资结算一下。但最后她只拿到了2014年12月24日到31日的工资1000元。“当时想着过完年马上回来上班的,工资年后结算也一样。”
2月24日,大年初六,爷爷身体有所好转。惦记着工作的何小红又赶回台州上班。谁知,3月3日家里又来了电话,说爷爷病情突然加重快不行了,让她马上回去见最后一面。
因为身上带的钱不够回家用,何小红和店里商量,能不能把从1月份开始的工资结算一下。她再次被拒绝了。
在服务中心,细细诉说自己的遭遇,何小红的眼泪止不住了。工作人员小黄马上与“瑶池足浴”老板娘王女士联系,对方不是忙音,就是关机。
当天下午,服务中心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开发区管委会赶到“瑶池足浴”联合执法。但企业负责人苏某和妻子王女士避而不见。执法人员告知经理,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所有在职员工的花名册、相关保险资料等,责令限期整改,结清拖欠员工工资。
何小红说,执法人员一走,当天晚上老板苏某就找她谈话,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不给工资。
“爷爷从小疼我,不知道他老人家怎么样了。” 何小红说,自己又急又气,难过得一夜没睡着。3月5日一早,又急忙去找服务中心的黄老师。
小黄二话不说,再次做起了苏某夫妇的工作,再三解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最后,苏某终于同意给5000元工资。
“我赚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何小红说,按照原本的约定,应该有7000多元。都怪自己当初没有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有理都说不清。经过这次事情,以及黄老师的教诲才知道,女孩子出门打工是弱势群体,更加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月6日,何小红终于带着自己的“血汗钱”坐上了回家的大巴。
像何小红这样的维权案例还不少。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台州市总工会与劳动监察部门联合执法共计20起,帮助50多名职工维权金额达50余万元。
本报提醒广大劳动者,外出打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性质,劳动报酬和福利等内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平时要收集好工作服、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当遭遇侵权时,带上这些证据到工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