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当药卖,可否要求店家退货
姜女士问:我为走亲访友,专门到市区一家药店,欲购买一些礼品相送。我看见某食品包装盒上标有“天然植物,清肺清血,化痰止咳,促进血液循环,血压高,血管硬化,久年糖尿病,皆可断根之……”这样的文字,于是花了千余元购买。但是随后了解到,这个食品只是普通食品,并没有其包装中所称的药效功能。于是我向药店方面提出异议,要求对所购买的这一食品予以退货。但是药店方面认为,时下,在各地药房、超市或食品店等均有销售这一食品,而且这一食品多年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确定了它的保健身体之地位。最终,药店拒绝了我提出的退货等要求。药店把食品当药卖,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退货呢?
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方面的预防和治疗功能。药店出售的食品,如果在该食品外包装上的说明中涉及了疾病方面的治疗功能,则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从而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笔者认为,药店方面应当根据自身的过错,同意你提出的退货要求。否则,你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以寻求对纠纷的解决,使消费者对商品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朱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