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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我省给科技型小微企业发红包

一亿元“创新券”助力创业创新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报道 创业不易,创新研发成本又高,对刚起步的企业和创业者来说,资源和资金无疑是成功路上的难点。不过,好消息来了:1亿元红包等你来领。记者昨日从省科技厅了解到,为了鼓励创业创新,我省今年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1亿元的“创新券”红包,省市县联动推广应用“创新券”已于3月30日起正式启动实施。

  “此举不仅将大大降低企业和创业者的研发成本,同时也将进一步推动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从而推动500家以上省级创新载体5万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企业50万家次、带动50万人创新创业,使仪器设备使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省科技厅副厅长陈洪涛说,“创新券”将全部通过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兑现、发放。

  这亿元的红包要怎么“抢”?据介绍,“创新券”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泛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和创业者。企业或创业者首次申请“创新券”,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由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企业或创业者取得资格后,申请“创新券”额度,由市县科技、财政行政部门根据年度“创新券”工作计划,向企业和创业者在线发放“创新券”,这些过程都将通过科技云平台实现。

  陈洪涛表示,科技云平台是浙江省级政府部门第一个云服务平台,也是服务创新创业的网上众创空间。“这主要是针对创新创业者而言的。创业者处于事业的起步阶段,最需要项目、资金、信息等各项资源的支持。通过科技云平台,创业者可以在上面找信息、找资源、找资金,真正享受科技资源的全要素服务。创业者可以在云平台上交流创业经验,创投机构也可以通过云平台,寻找合适的创业者,从而在云平台上形成范围广泛的网上众创空间。”

  在科技云平台上,有专门的“创新券运行系统”,“创新券”的申请、发放和使用等均在“创新券服务系统”进行。企业和创业者可以在线查询、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创新载体及时查看并予以回复,经双方协商达成简易服务协议。协议或合同签订之后,根据省级创新载体提供的实际服务,凭持有的“创新券”抵扣相应的服务费用,购买科技活动,创新载体不得拒收,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我省鼓励市县在该系统采取电子券形式实施“创新券”。

  目前,全省152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35家省级企业研究院、282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2217家省高企研发中心、82个平台及79家科研院所等创新载体;2.1万余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省级全部12类科技计划项目等已全部整合进科技云平台。据不完全统计,科技云平台已整合了近7.8万条对外服务信息。截至目前,科技云平台的注册用户已达10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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