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阮善良:
“精细化”提升工资共决质量
记者王海霞报道 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企业主认识不到位、虚以委蛇,工会组织剃头挑子一头热等现象。“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弥补这些短板。”宁波市鄞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阮善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鄞州区从今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精细化管理,通过3年努力建立鄞州本土化的工资共决机制和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针对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区总创新“1+×”模式。“一些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标准文本上直接填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走走形式,根本谈不上维护职工利益。”
阮善良说,以后这种形式主义就行不通了,“1+×”具体规定了谈什么,怎么谈。“1”即每家企业以薪酬制度为基础,围绕企业工资标准、计件单价等基本内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类拟定协商补充内容,如加班费支付办法、休假制度等,增强可操作性和特色性。日前,区总已选择10家区和谐发展企业标兵单位作为试点推广。
针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区总把创新点落在拓展“领域”。不但要向具有区域特点、条件成熟的行业扩面,还要打破镇乡(街道)行政区划,根据行业关联度,探索建立片区与镇乡(街道)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多层级协商制度。
在两种精细化管理模式保障工资集体协商水平和实质提升的同时,鄞州工会还在参与谈判的“人”身上下了一番功夫。区总负责加强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实战能力。镇乡(街道)、园区工会对协商双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并提供“菜单式”服务和针对性指导,保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主题、程序、内容符合精细化协商要求。到2017年底,鄞州区要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90%以上,职工满意度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