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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建立企务监督委员会——

“第三只眼”监督国企领导权力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俞德瑞报道 如何让国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监督,是一直以来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为了优化企业组织权力结构,进一步形成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武义县日前开展了县属国有企业监督方式创新,在县纪委牵头协调基础上,县总工会、国资办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目前全县22家国有企业建立了企务监督委员会。

  “一张发票,原本三道程序,现在多了一道企监会程序。财务支出的票据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走,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日前,武义县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企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何惠春告诉记者,企监会加强了对企业权力运行、资产管理的监督,保障了企业职工民主权利。

  武义县纪委负责人说,建立企务监督委员会,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的需要,也是深化拓展武义“后陈经验”, 延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职能的需要。武义县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创新完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在全县属地国有企业中建立企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是以民主监督促进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武义县总工会主席俞亚平认为,企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是企务(厂务)公开工作的延伸,两者能起相互促进的作用,企务监督能使企务公开的事项更到位,反过来,到位的企务公开本身就是最好的企务监督。企务监督委员会是把国企领导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不任性的一个制度。

  据武义县国资办有关人士介绍,为了全面推进企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武义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武义县国有企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明确了企监会的组织设置和成员的任职条件,企监会成员对企务活动进行监督应享有的知情权、建议权、质询权、监督权等工作职责和权力义务,企监会成员开展监督的内容和实施监督应走的程序。与此同时,还成立了领导小组,对企监会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通过调查核实、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企业事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监会工作顺利开展。

  武义县汽车运输总公司总经理陈化南介绍说,为了抓好企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公司利用宣传栏、报纸、网络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职工对企监会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知晓度,增强其对推行企监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企业职工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为选举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选举,企务监督委员一般由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工会委员、监事会成员组成,保障了企监会更好地代表职工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现在企务监督委员会“有办公室、有牌子、有公章、有意见箱、有公开栏、有工作日志”,在规范运作。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第三只眼”监督国企领导权力 2015-04-13 2 2015年04月13日 星期一